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请求帮助
请求帮助 您好。2010年7月时,与邻居发生了纠纷,先是中午时和对方吵架了,随后我父亲就去派出所向警察放映情况,当时的值班民警说“不管事,并让我爸去上级政府随便告”,由于警察不管事,当天晚上又吵架,后来就打架了,我父亲的手指被对方打骨折了,但对方没有受伤。
  事发后派出所让我不要去法院告对方,派出所所长说能把我家弄成低保户(这个我有电话通话录音),以此弥补我爸的医疗费,但事发至今已经快2年了,一毛钱都没有,再去找派出所,他们说2010年的事已经处理完了,不要再提了,,请问律师我们该怎么办??谢谢
2012-02-28 10:38 秋叶原(河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02-28 10:47
你好,可持相关的医药费票据请求对方赔偿。
2 孙新律师  2012-02-28 10:47
你可以向公安局反映举报。
3 孙新律师  2012-02-28 11:22
您好!你可以向公安局反映举报。可以求要求对方赔偿,构成轻伤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