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席判决离婚后四年,被告提出财产方面的诉讼,是否已过诉讼时效 律师您好!
6年前我与前夫感情破裂,几年不知他的去向,因生活无着,我已将仅有的一点共同财产花完,因此离婚时我在诉状中提出没有共同财产,法院通过报纸公告的形式通知对方应诉,对方届时未来参诉,最后法院依法进行了缺席判决,准予离婚,同时也对没有共同财产的主张予以认定,并依法将判决情况登报公告。如今四年过去,被告忽然提起财产诉讼,请问是否已过诉讼时效?我可否以此来抗辩驳回?
6年前我与前夫感情破裂,几年不知他的去向,因生活无着,我已将仅有的一点共同财产花完,因此离婚时我在诉状中提出没有共同财产,法院通过报纸公告的形式通知对方应诉,对方届时未来参诉,最后法院依法进行了缺席判决,准予离婚,同时也对没有共同财产的主张予以认定,并依法将判决情况登报公告。如今四年过去,被告忽然提起财产诉讼,请问是否已过诉讼时效?我可否以此来抗辩驳回?
2012-02-27 22:10 yx6ls(陕西)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谷友军律师 2012-02-27 22:11
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2 陈晓云律师 2012-02-27 22:17
不过时效
3 康治斌律师 2012-02-27 22:37
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我的补充: 2012-02-27 22:38
你应当给予相应补偿。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2-29 10:37
共同财产未分割的情况下,不涉及诉讼时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