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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时间突发脑出血,算不算工伤????
上班时间突发脑出血,算不算工伤???? 一个男孩虚21岁,在沈阳一家工厂打工,一日早晨,主管领导带领工人做体能训练,每人10个俯卧撑, 因该男孩平时运动较少,10个俯卧撑很吃力,坚持做完后觉得头部不适,领导让其在一边休息一会,可是时间不长,该男孩就昏迷晕倒,厂方将其送到医院确诊为“脑出血”。经过开颅手术抢救,以无生命危险,现在处于康复治疗阶段。我想知道,这种情况厂方是否有承担医疗费用和其他费用的责任。谢谢!!!!!
2016-09-04 09:39 asd332……(辽宁-沈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董毅律师  电话:13704034821  2016-09-04 20:11
一般不属工伤。
2 张俊东律师  2016-09-04 09:41
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建议来电免费咨询,以便律师准确掌握您的情况,给出最准确的咨询意见。
3 曾胜勇律师  2016-09-04 09:43
情况特殊,可以要求公司承担责任。
4 隋新律师  2016-09-04 10:32
你好,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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