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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家孩子处了一个对象、对方说他有楼房需要过户费、想过在
你好、我家孩子处了一个对象、对方说他有楼房需要过户费、想过在 你好、我家孩子处了一个对象、对方说他有楼房需要过户费、想过在他俩名下、这样必须登记、我家人都信了、并且还借了我父亲三万块钱说过户用、有借条、后来发现都是假的是骗人的、我把他的假证据用手机都照下来了、现在他人没了找不到、我想要回我父亲借的三万块钱、把婚离了、找不到人我该怎么办、请帮帮可怜的我
2016-09-04 07:44 ask201……(黑龙江-大庆)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16-09-04 07:52
你好,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及时起诉要他还钱。
2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6-09-04 07:54
你好,只能想办法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到法院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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