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继承遗产非要通过公证处吗?
继承遗产非要通过公证处吗? 我父亲于2011年12月去世,因为爸爸名下有两套还建房的房产需要继承给我,(因我父母离异,爸爸没有再婚,房子是爸爸和妈妈离婚后属于爸爸的。我爷爷奶奶也都去世了。)拆迁办要求我出具公证书才能继承我父亲的房产。但是我去了公证处,公证处要求我们作遗产继承公证。我爸爸留下那两套房的现在价值不是一笔小数,公证处遗产公证要收2%的公证费,也不是一笔小的数目。我想问一下,我只需证明我和我爸爸的关系,我是他唯一的合法继承人非要走公证的途径!
2012-02-27 15:05 沈凌翔(重庆)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2月27日 17时41分
你仅仅需要证明的是你是你父亲的唯一合法继承人就行了,不是必须通过公证,拆迁办要求公证的原因是担心以后回有争议,引起麻烦。另外你不需要做遗产继承公证,做你是你父亲的唯一合法继承人的公证,然后带上你父亲的死亡证明就应该可以了。
2 110网律师  2012-02-27 15:23
与拆迁办协商解决。
3 110网律师  2012-02-27 15:45
不是的,你只要有证据证明房子是你爸爸个人的财产。且你爸爸在世时,你爷爷奶奶已经去世了。依据《物权法》第二十九条 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