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律师您好!一个国家工作人员以给我妹妹找工作的为由,要了2万元,后又以送礼为由要了3000元,我让他给我打了23000元的借条,一年多了,现在看来这是一个骗局,我和他要钱他说给办工作的人了,工作又没有任何消息,我该怎么办呢?
2016-09-03 18:31 153333……(河北-石家庄)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王海波律师 电话:13013075727 2016-09-03 18:36
可起诉解决。
2 钟如超律师 2016-09-03 20:01
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收条、银行转账记录等可能反映欠款、汇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具体热线或到所咨询
3 潘建强律师 2016-09-04 07:05
可以报警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