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离婚了,离婚协议书上写着儿子归女方扶养,男方给付扶养费 我现在离婚了,离婚协议书上写着儿子归女方扶养,男方给付扶养费,因为他的原因导致和提出离婚的,愿给女方一万二精神损失费,扶养费一年一给,今年的扶养费和精神损失费于领证之日给清,等拿到离婚证后,男方三天后就给了一万元,我要男方户口给我和儿子要到我娘家销户上户口,他就是不给,之前都是协议好配合我办理户口问题的,只因我觉得婚都离了,他应给不会这么做的,所以就没在协议书上写转户口的问题,我是天水的,他是徽县的,请问我该怎么办?是去男方那里起诉,还是在我娘家这里法院起诉?谢谢,谢谢
2016-09-03 16:32 ask201……(甘肃-天水)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鸿律师 2016-09-03 17:32
去男方户籍地法院起诉。
2 巴俊律师 2016-09-03 17:54
你好 男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3 钟晶律师 2016-09-03 19:39
你好。去男方户籍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