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人民银行县支行在编人员,服务期未满,请问如何辞职?辞职适用什么法律? 各位律师好:
我是人民银行西北地区一个县支行的职工,入职时和地市中支签订了5年服务协议,现在服务期未满,但感觉不太理想,想辞职。
我已经向工作的县支行递了辞职报告,并且县支行也上报了地市中支,领导就给我说等地市中支和大区分行批准之后我才能走,否则给我记开除。
如果辞职遇到阻碍或推诿,我能不能申请仲裁?人民银行是否适用《劳动法》?我是应该在县支行所在地申请仲裁?还是要到地市中支所在地申请仲裁?
备注:人民银行是垂管单位,总行是公务员编制,但分支机构均为行员制,并且《行员管理条例》部分条款和《劳动法》相抵触。
我是人民银行西北地区一个县支行的职工,入职时和地市中支签订了5年服务协议,现在服务期未满,但感觉不太理想,想辞职。
我已经向工作的县支行递了辞职报告,并且县支行也上报了地市中支,领导就给我说等地市中支和大区分行批准之后我才能走,否则给我记开除。
如果辞职遇到阻碍或推诿,我能不能申请仲裁?人民银行是否适用《劳动法》?我是应该在县支行所在地申请仲裁?还是要到地市中支所在地申请仲裁?
备注:人民银行是垂管单位,总行是公务员编制,但分支机构均为行员制,并且《行员管理条例》部分条款和《劳动法》相抵触。
2012-02-26 21:46 terrac……(新疆-乌鲁木齐)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郭希玲律师 2012-02-26 22:00
你好,只要提前30天申请是按程序辞职。2适用劳动法,可以申请仲裁。3、应当在县所在地,4、劳动法是上位法。
2 张进军律师 2012-02-27 22:51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2-27 22:55
人民银行应该是行政部门,不适用劳动争议仲裁,建议在当地找律师面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