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社保的问题 我在单位工作共5年,从2007年3月进厂,做到2008年12月,单位给我交社保只交了8个月,中间我因家中又是辞职。2009年3月又重回这家单位工作,我要求给我继续交社保,单位以各种理由推脱,直到2010年7月才给我继续交到现在,我想问一下,能不能让单位把我这中间中断的社保给予补缴,谢谢
2012-02-26 11:56 去哦(浙江-宁波)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02-26 12:25
可以的。
2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2-02-26 18:04
可以的。
3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2-02-26 19:15
可以要求补缴社保
4 陈爱洲律师 2012-02-26 13:25
可以的。
5 110网律师 2012-02-26 18:37
可以补缴社保。从2009年3月到2010年7月的社保。如果不补缴,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6 110网律师 2012-02-27 19:54
你好,只要你能提供证据证明在哪个期间段存在劳动关系的,这个期间段的社保都应当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