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属于交通肇事逃逸 昨天,我朋友驾驶我的汽车,经武汉黄陂盘龙叶店处一个红绿灯路口,停车等红绿灯时,被一辆摩托车从后面追尾,车主右脚断了。我们把摩托车主扶到安全位置后,由于身上没钱,就开车取钱,离开了现场,一小时后返回现场,送车主到161医院,返回现场途中报了110。我们已付了医院的有关费用。摩托车主没带关盔,带了两个花瓶,车头撞碎,我的后车保险杠撞坏。请问如何界定双方责任界限?是否属于交通肇事逃逸?
2012-02-25 12:05 RZJH01……(湖北-武汉)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2-25 12:18
交通逃逸是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一个加重情形。按照你所说的应该不算。
但是,开车取钱,离开了现场属于破坏事故现场,对方追尾,本来你朋友可能是无责或次责,现在交警可能会认定你朋友全责。
但是,开车取钱,离开了现场属于破坏事故现场,对方追尾,本来你朋友可能是无责或次责,现在交警可能会认定你朋友全责。
2 武昌陈哲律师 2012-02-25 12:25
需交警定责
3 110网律师 2012-02-25 13:25
事故发生后你应该第一时间报警,你没有保护好现场,交警很难定责,这对你不利。交通肇事逃逸应该算不上,你有报警记录可以证明,你没有逃跑的故意。
4 110网律师 2012-02-25 14:03
对方的过错较大,不应认定为逃逸。
5 110网律师 2012-02-25 14:40
你好,根据本案情况,不属于逃逸行为的。 即使你方有责任,也是次责的。若你方有交强险,则不用担心赔偿了。由保险公司赔偿对方即可。
6 110网律师 2012-02-25 18:51
按你描述的情况摩托车追你们的尾,应该是摩托车方全责,但是你没能保护好现场,实践中你可能会负有较大的责任。你朋友的情形不属于交通肇事逃逸,如果你投保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话,应该不用担心赔偿问题。
7 110网律师 2012-02-25 19:21
事故发生后你应该第一时间报警,你没有保护好现场,交警很难定责,这对你不利。交通肇事逃逸应该算不上,你有报警记录可以证明,你没有逃跑的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