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违反口头协议,厂家上告又无理由?为什么? 某旅游商店第二门市部与某旅游商品生产厂家达成口头协议,要求为门市部生产折扇、3000把伞。价格分别¥305和¥805总价43000,双方达成2012年2月提货付款,时间到了,门市部以公司不同意为由不提货也不付款,多次催促无效,厂家将门市部告上法庭,要求付款,赔偿损失,请问厂家上告有无理由??为什么?急!
2012-02-24 20:35 李孑孓(湖北-恩施)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2-25 15:17
肯定有理由,法院应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