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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派出所因打架在网上通缉犯罪嫌疑人,实际上不是网上通缉的那个人.
当地派出所因打架在网上通缉犯罪嫌疑人,实际上不是网上通缉的那个人. 因为打架斗殴当地派出所连续出入朱强[当事人]家,被告朱强家里有兄弟两人,当事人朱强[化名]和弟弟朱大[化名],朱强因为在外面上学,户口牵到学校去了,派出所为了在网上通缉当事人朱强,因为当事人家里的户口簿没有朱强的户口,就误认为是朱大打架,把朱大的名字写在了网上,也就是说通缉了朱大,反而打架当天朱大一直在外打工,,说简单点就是实际是哥哥打的架,派出所因户口簿上没哥哥朱强的名字就把弟弟朱大的名字弄到了通缉令上,请问这算不算诬告他人?请法律专家详细解答一下,谢谢!
2010-01-30 10:26 hc8194……(安徽-六安)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1-30 17:34
诬告的主观过错应是故意,如果是工作上的失误并不是基于主观上的故意则不属诬告。但因此给当事人造成重大伤害的,则有可能构成其他罪,或者应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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