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款该不该由我们付 我是在厦门做玻璃切割和安装的,去年老家的一个朋友打电话说要来厦门跟我合伙开玻璃店,当初说好一切开支都由他出,我只负责跑业务,安装,赚的钱平分,后来因为意见不合导致他要分开,但是在这期间由我介绍他去别的玻璃厂进货(玻璃),价值2万多他没有付给人家,现在玻璃厂的人拿着他欠款的单来问我要,上面是他签的字,那玻璃全部都是他卖掉,钱也是他收的,玻璃厂的人说以为是我介绍他去的,他们只认介绍的人,不管签字的人,他签的不是欠条,是玻璃厂送货来的送货单,请问这样的款我该不该付??很急很急,请尽快帮忙解决一下,谢谢
2012-02-24 13:48 554562……(福建-厦门)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池建伟律师 电话:18750166550 2012-02-24 16:12
合伙债务,应当共同承当。
2 孙新律师 2012-02-24 15:17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3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2-24 19:05
应该你付的因为你是合伙人之一啊,之后可以再追你的伙伴!
4 110网律师 2012-02-24 23:26
如果身份是介绍人,不承担付款责任。
5 陈奇斌律师 2012-02-25 10:16
通过诉讼解决。
6 110网律师 2012-02-25 15:33
无须支付。
7 110网律师 2012-02-27 09:05
你好,你和他拆伙之后,公司的债权债务与你无关
你作为介绍人,无需为债务人承担责任
但要以相应的证据材料为依据
具体可来电咨询
你作为介绍人,无需为债务人承担责任
但要以相应的证据材料为依据
具体可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