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的调解书能在法院得到认同吗? 我与单位同事发生争执,在主任解决问题时候他通知他儿子和4个人(2个没有动手)将我打伤如院,伤比较轻。几人被派出所带走,经派出所调节,双方同意签字。1、同意赔偿1万人民币,2、陪理道歉等。 因为当时比较晚所以同意他在2天后给钱,并写了1万的欠条。现在他们可能觉得赔偿太高,不履行调解。我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送。 现在问一下,法院能按照调解书上解决此事赔偿1万吗 有没有可能会重新审定?????谢谢
2008-11-06 10:11 111wo(重庆)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8-11-06 10:15
只要不能证明确实显失公平或受胁迫 一般不能变更协议
2 110网律师 2008-11-06 18:57
达成的调解协议也具有合同性质,应根据合同法履行。除非有显失公平或者重大误解的情况。
3 110网律师 2008-11-10 23:35
只要不能证明确实显失公平或受胁迫 一般不能变更协议达成的调解协议也具有合同性质,应根据合同法履行。除非有显失公平或者重大误解的情况。
4 陈新明律师 2008-11-16 1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