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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妹五人   两个儿子 三个女儿  两间半平房   一个有房证大的  一个没房证小的  四年前  房
兄妹五人   两个儿子 三个女儿  两间半平房   一个有房证大的  一个没房证小的  四年前  房 兄妹五人   两个儿子 三个女儿  两间半平房   一个有房证大的  一个没房证小的  四年前  房屋拆迁  二儿子为了想得到有房证的大房子  主动要赡养老人  后续费用不用大儿子出  所以  大儿子得没有房证的小房子  口头达成协议  因为平房是老人的名字  二儿子在主动赡养老人的前提下  动员兄妹五人签字同意  有房证的房子过户于二儿子   四年后楼房到手  二儿子确以各种理由  拒绝再赡养老人  要大儿子一同赡养  请问  这种情况   大儿子怎样才能保证自己的权益
2016-08-30 16:06 1864048124(辽宁-沈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董毅律师  电话:13704034821  2016-08-30 18:02
可拟写遗赠扶养协议。
2 隋新律师  2016-08-30 16:51
你好,只能想办法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到法院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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