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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领先”是新广告法的极限词吗
“世界领先”是新广告法的极限词吗 天猫店铺的宝贝描述页里,“世界领先的全自动的喷漆技术”有没有新广告法的禁用词?如果是的话,处罚的力度是怎样?
2016-08-30 11:31 feelam……(江苏-常州)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董毅律师  电话:13704034821  2016-08-30 15:21
这类用语一般不构成虚假宣传。
2 汪克强律师  电话:13972199852  2016-08-30 15:51
“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是《广告法》明文禁止使用的,“世界领先”目前没有规定禁止使用。
如果你的全自动的喷漆技术确实有证据证明世界领先,那么你使用该广告语合法。
如果你的技术没有证据证明世界领先,那么你属于虚假宣传,要受到行政处罚。
“世界领先”是工商部门查处虚假广告的关注词汇,如果你没有证据证明这一事实,建议你不要使用,可以改成其他用语,侧重喷漆后的效果。
法律依据:
《广告法》第三条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
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如果虚假宣传,则面临巨额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可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广告法》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3 徐君伟律师  电话:13732582122  2016-08-30 16:44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关于世界领先的全自动的喷漆技术。
根据新广告法第五十七条,乱用极限词,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出现情节严重将直接进行封店、吊销执照处理。而一旦遇顾客投诉极限用语,并维权成功,赔付金额将有商家全部承担。
具体内容字眼如下:
1、不得在商品包装或宣传页面上使用绝对化的语言或表示用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词汇:最高级(最X)、国家级、最佳、顶级、顶尖、极品、第一、第一品牌、绝无仅有、万能、最低、销量+冠军、抄底、最具、最高、全国首家、极端、首选、空前绝后、绝对、最大、世界领先、唯一、巅峰、顶峰、最新发明、最先进等;

2、不得在商品包装或宣传页面上使用驰名商标、中国名牌字样、图案,如下图:

3、不得在商品包装或宣传页面上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

4、不得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也不得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5、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不能利用未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广告代言人。

6、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

7、在促销活动中,请谨慎使用“原价”字样,“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果前七日内没有交易,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

8、经营者采用与其他经营者或者其他销售业态进行价格比较的方式开展促销活动,应当准确标明被比较价格的含义,且能够证明标示的被比较价格真实有依据。否则构成价格欺诈行为。

二、食品类商品除适用第一条的要求外,还需适用以下条款:

1、食品类商品不得在其商品包装或宣传页面上使用国家免检产品字样、图案,如下图:


2、广告不得使用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食品具有治疗作用,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

例子: 对…… 疾病有预防和治疗的作用;具有加强和调节心肌,扩张血管,增加冠脉血流量,改善心脏活力,降低血压胆固醇,软化血管等作用……、抗肿瘤……、让肿瘤患者走向康复……等。

3、不得使用哺乳妇女和婴儿的形象、不得明示或暗示可替代母乳;不得使用医疗机构、医生的名义或者形象;食品广告中涉及特定功效的,不得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或者形象做证明。

4、食品、新资源食品、特殊营养食品广告不得宣传保健功能,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保健作用。

以下为保健食品功能范围,未取得保健食品批号,不能使用下列词语及同义词:
1、增强免疫力;
2、辅助降血脂;
3、辅助降血糖;
4、抗氧化;
5、辅助改善记忆;
6、缓解视疲劳;
7、促进排铅;
8、清咽;
9、辅助降血压;
10、改善睡眠;
11、促进泌乳;
12、缓解体力疲劳;
13、提高缺氧耐受力;
14、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功能;
15、减肥;
16、改善生长发育;
17、增加骨密度;
18、改善营养性贫血;
19、对化学性肝损伤的辅助保护作用;
20、祛痤疮;
21、祛黄褐斑;
22、改善皮肤水份;
23、改善皮肤油份;
24、调节肠道菌群;
25、促进消化;
26、通便;
27、对胃粘膜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

5、保健食品不得进行以下宣传:

(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二)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三)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

(四)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

(五)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三、化妆品类商品除适用第一条的要求外,还需适用以下要求:

1、化妆品除不能使用第一条第1点的绝对化用语外,还不能使用纯天然制品、无副作用等绝对化语言。

2、化妆品广告不得涉及化妆品性能或者功能、销量等方面的数据。
例子:肌肤15倍透亮白皙,7天后奇迹般呈现亮白光采等语句。

3、化妆品名称品、制法、成份、效用或者性能不得有虚假夸大。

4、化妆品广告不得宣传医疗作用或者使用医疗术语;

5、化妆品不得他人名义保证或者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

 例子:刊用消费者数人的对比照片来说明产品疗效;引述×××教授、专家的介绍,以教授、专家的名义使人误信效用。
 
  禁用语句和图案系阿里巴巴集团法务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总结得出,因汉语在不同语境中词义的多样性,禁用语本身无法穷尽,仍需在实践中以相关法律、规则为依据,结合个案具体判断。
  所以明确您的行为已经触犯广告法并且至少面临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希望及早处理,避免法律风险。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们长期联系
4 110网律师  2016-08-30 11:45
您好,结合您提出的问题,提供如下意见,供您参考:

1、我们认为,“世界领先”确实属于《广告法》的“极限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2、使用这样的广告语,可能会被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一)发布有本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广告的;


以上意见,供您参考,如果还有疑问,可补充提出;如能帮到您,还望采纳。
5 徐志远律师  2016-08-30 12:21
1、属于广告法禁止性的词语;2、处罚根据使用的时间、地点、范围,影响程度和你们公司的经营规模和收益和态度等等在“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酌情处以的罚款。3、建议马上停止使用。
6 温俊斌律师  2016-08-30 12:44
你好!
1、“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是《广告法》明文禁止使用的,“世界领先”目前没有规定禁止使用。
2、如果你的全自动的喷漆技术确实有证据证明世界领先,那么你使用该广告语合法。
3、如果你的技术没有证据证明世界领先,那么你属于虚假宣传,要受到行政处罚。
4、“世界领先”是工商部门查处虚假广告的关注词汇,如果你没有证据证明这一事实,建议你不要使用,可以改成其他用语,侧重喷漆后的效果。
法律依据:
《广告法》第三条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
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5、如果虚假宣传,则面临巨额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可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广告法》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7 超级账号5律师  2016-08-30 15:33
有禁用词的;
处罚: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8 刘天沛律师  2016-08-30 16:01
属于禁用词,根据广告法处罚是20万元起。
9 李建成律师  2016-08-30 17:51
新广告法只是明确不能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但这其中的“等”并没有做明确解释,换句话说,这个说明具有很大的解释范围空间
10 雷衍祥律师  2016-08-30 19:51
1.“世界领先”新广告法的无明确禁止,是否属于禁用词范畴,存在争议。
2,如果“世界领先”被认定违反新广告法,处罚是: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11 林忠律师  2016-08-31 10:35
这类用语一般不构成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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