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期间工资与生育津贴差额 产假期间公司每个月给发基本工资(税前基本工资4000,不含交通补贴和高温费等福利,扣掉社保公积金以后发到个人银行卡上只有2000多),生育津贴社保局按照规定发放了3万,然后公司按照生育津贴减去工资的差额需要补给我,但是公司在计算差额的时候将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减去我上年度12个月平均工资(这个平均工资包含了奖金、交通补助、高温费、加班费等所有工资和福利,并且这些福利我在产假期间都没有享受到),算出来的差额,公司只需要补给我几千块,但是实际上我在产假期间128天并没有享受到其他福利,只有基本工资,这样的算法公司违法吗?
2016-08-30 10:28 canons……(江苏-常州)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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