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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现在能向对方要医疗费用吗?
请问现在能向对方要医疗费用吗? 事情发生在成都青白江区一农村,受害者家在修建房屋,隔壁邻居认为受害者修建房屋给他造成了不便(房屋建在受害者自己的土地上),于是冲到受害者院子用搅拌水泥的铁铲子把对方头部正中(鼻梁正上方)砍成5*2cm,深至骨膜的伤口,当时有修建房屋的工人在场,并及时报了当地派出所,受伤至今已是第五天了,医疗费用庞大,受害者家已无力承担了,曾多次向当地政府及派出所求助,至今无任何回应。凶手也未被拘留。
2012-02-21 17:33 雪花飘飘飘(河北-廊坊)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栗江利律师  电话:13932039193  2012年02月21日 18时04分
应该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对受伤者进行伤情鉴定,看是否构成轻重伤。如果没有构成轻重伤,应该要求公安机关对侵害人进行治安处罚。你也可以到法律要求侵害人赔偿受害人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各项人身损害损失。
2 孙新律师  2012-02-21 20:27
要求派出所尽快立案,并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3 孙新律师  2012-02-21 22:07
您好!应当先做伤情鉴定,看是否构成轻重伤,如果没有构成轻重伤,应该要求公安机关对侵害人进行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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