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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受伤方的家属,在浙二医院重症监护室住了四十多天了医疗费已
我是受伤方的家属,在浙二医院重症监护室住了四十多天了医疗费已 我是受伤方的家属,在浙二医院重症监护室住了四十多天了医疗费已达二十余万肇事者只付出四万其佘都由自己垫付的,后续的医疗费已无能支付,经保险公司提议暂由保险公司单方面结案支付我方二十三万,保险公司说今后我们可以再去起诉他们,请问这样的方法可行不
2016-08-28 22:42 ask201……(浙江-衢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6-08-28 22:49
救人要紧。日后起诉
2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6-08-29 04:45
无法协商的,去起诉索赔。
3 陈春香律师  2016-08-28 22:44
你好,这个提议也是可行的。 我的补充: 2016-08-28 22:44

先救人冶伤要紧。

4 邹军英律师  2016-08-29 15:14
你好,保险公司的做法较人性化,作为受害者家属来说是一种不错的选择。建议你先接收保险公司的垫付的款项,待就医结束后再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总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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