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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同居20年,一方去世,另一方(丈夫去世前以与他人私奔)是否具有继承权?
离婚后同居20年,一方去世,另一方(丈夫去世前以与他人私奔)是否具有继承权? 男方与女方本以离婚,后在1989年左右又复婚,但没有办理复婚手续。共同生活20年后,30岁的儿子触犯法律,被刑拘。女方不顾儿子、丈夫,拿走家中积蓄与他人私奔。男方在妻离子散的打击下,于两年半后病逝。儿子想委托亲属将父亲留下的唯一财产——房子变卖,而女方不同意,想继承一部分。请问女方有权利继承吗?儿子是否可以不通过母亲,直接委托亲人变卖房子。
2012-02-21 12:55 不忍(吉林-通化)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2月21日 13时22分
房屋产权是谁,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1989年之前离婚是否对该房屋进行处分,需要根据具体情形来对女方是否享有继承权做出判断,如需帮助,可以来电。 我的补充: 2012-02-21 13:32

属于离婚后的财产,为男方个人所有,女方没有继承权,男方儿子可以继承并处分该房屋。

2 110网律师  2012-02-21 13:07
如果已经离婚,没有继承权。但问题是:房产什么时候取得的?夫妻双方离婚时对该套房产是否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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