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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不是工伤?
这是不是工伤? 律师,你好!
    我叫谢丽萍,广东揭阳市人,生于1996年11月,初中毕业后,在2011年8月份,通过熟人介绍,到江门市一所学校的商场里当服务员,工资1100元,工作时间9个钟,双方没有签署任何合同书。
    人在去打工之前,人身体各方面都没什么问题,可能是商场的饮食时间跟家里的饮食时间不同,我在2012年1月7日加完班(已经是8日的0点多)后睡觉,本来8日当天就算放假,可以回家的。可是早上醒来后人就不舒服 ,晕倒了两次,晕倒后有人背我去医院,经检查是急性胃出血并严重贫血症,于是住院治疗,期间医疗费用花去四千七百多元,老板叫管账的人预先支付四千元,出院时我家人帮我支付了七百多元。
    可是这些天老板叫人来跟我要钱,请问我该还他这笔钱吗?
2012-02-20 15:37 xielip……(广东-江门)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江晓辉律师  电话:13707985422  2012-02-20 15:54
应该不属于工伤。
2 110网律师  2012-02-20 15:52
严格来看我个人认为不算工伤,但是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以及在医院住院费医保可以报销的费用。
3 刘存权律师  2012-02-20 17:16
您好,我是江门的专职律师,欢迎你来电或加Q咨询。你这种情况一般不属于工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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