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个人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但其开有一有限公司,近来发现被执行人用个人的钱为公司购进一批货物 被执行人个人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但其开有一有限公司,近来发现被执行人用个人的钱为公司购进一批货物,这是否属于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若查实,能否追加这个公司为被执行人?
2016-08-27 13:04 ask201……(北京)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2016-08-27 13:10
如果对方具有公司股份,可以申请对去所持股份进行强制执行
2 孙新律师 2016-08-27 13:11
可以执行其公司股权
3 徐卫东律师 2016-08-27 13:16
可以执行股权
4 申维丰律师 2016-08-27 13:20
您好,建议申请对去所持股份进行强制执行
5 孙新律师 2016-08-27 13:29
可以执行股权
6 孙新律师 2016-08-27 14:51
你好,可以的
7 赵江涛律师 2016-08-27 18:05
可以执行其公司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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