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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务重帐
关于财务重帐 我是我村村主任。2007年给村里安装自来水就算时。当时镇水管站和我们去县水务局结算开了一张镇行政收据26400万.这里面包含水务局带扣材料费9.6万和安装队的7.1万余下的转回修水塔款用了。可是在2008年我们在下帐时将7.1万的一笔款进了我们村村务帐了。第二天。我们认为闹错了。你去政府修正错误。结果正是村名告状时。政府说 是不能动了。说村民已经抄上数据走了。我们说那就给水管站开个村收据要平镇水管的帐。政府也不给开。导致县查帐说我们是下了重帐。让我们押了7.1万我问。我们这算不算下重帐了。我们知道错了,政府不给纠正错误。我觉的好冤枉。我们根本就没贪污这钱啊。请回答。谢谢
2010-01-27 21:45 ty5563……(山西)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0-01-27 21:51
答;不销账款项也应当在现金账里有记载,由自己代保管是不可以的,因此涉刑事犯罪。
2 孙新律师  2010-01-27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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