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其妙 我在温州一个区里面都是莫名其妙的三次把我带到派出所里面都是因为一个2012年有人丢失的东西的事情,而且还引诱我承认是我就可以宽大处理,赔偿失主钱财.我从2009年一直做两份工作,连睡觉的时间都快没有了,还有时间去别人行窃?如果有这个可能的话,在公司可以做七年时间的吗?我一定要讨个说法,请问我该如何做,需要先叫电视栏目来采访还是先向公安局纪检委述说.这给我太大的影响了,严重损害个人名誉.谢谢各位万能的大律师们给个明确的指导.
2016-08-27 07:28 sztf99(浙江-温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6-08-31 16:47
您好!
可以拒绝其无理要求,建议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详情可来电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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