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医出诊被砍毁容,可否向卫生系统要求补偿? 我是一名乡村医生,有国家承认的职业医师证,职业地点在本村。还有乡村医生证,与卫生院签订了一年的聘任合同。平时为村里做健康档案和防疫工作。今年2月2日在出诊看病的时候,被病人家属无辜砍伤,伤及头面部,导致毁容。请问我可否要求卫生院给予补偿?有无法律依据呢?
2012-02-18 15:44 土地婆197……(河北-秦皇岛)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2年02月18日 16时43分
如果你是工作的时间出珍,属于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2 孙新律师 2012-02-18 16:03
报警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