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这是不是为他提共交通工具或是同伙 我是出租车司机,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拉俩名乘客,途中乘客要求停车等候一分钟,其乘客下车后又上车,(乘客下车用石头砸碎了饭店的两块玻璃幕墙,我并不知情),我在把乘客拉到目的地后打了110报案,后来派出所要求我去做笔录,我把情况具体说明后,派出所说我是同伙,原因是我向犯罪份子提供交通工具。请问在以上情况下我算是同伙吗?面对派出所的指控我该如何应对?谢谢!
2012-02-18 09:45 929776……(新疆-乌鲁木齐)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2月18日 12时41分
1、根据你叙述的情况,你不是共同犯罪。
2、坚持实事求是,如实陈述即可,要求派出所依法查清楚案件事实,否则依法投诉。
2、坚持实事求是,如实陈述即可,要求派出所依法查清楚案件事实,否则依法投诉。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2-18 14:51
你不是同伙。可以请律师提供帮助。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2-19 13:01
你并不知情的情况下怎么又知道打110报警呢?具体情况可能你也没表述清。如果有其它麻烦的话请面询当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