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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租赁摊位
在市场租赁摊位 在市场租赁摊位,1月13日在市场交一个月租金440元(市场说的,说春节后签租赁合同,也就没办营业执照,),市场开出两张票,一机打正规发票摊位费200元,盖该市场发票专用章,但收款,付款均打的是市场;一收据,设施费,240元,盖市场上级单位农工商公司发票专用章.后咨询税务票都不对.我和市场是否已构成合同成立?我和市场现在是否是存在有效合同关系?
2012-02-17 21:39 ma12(北京)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02-17 21:43
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没有合法的税票,可以到税务部门投诉要求其出具.
2 孙新律师  2012-02-17 21:59
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
3 谷友军律师  2012-02-17 22:01
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
4 孙新律师  2012-02-17 22:10
你好,依照你说的情况你们之间存在合同关系,但建议你还是带上材料找律师咨询比较稳妥
5 孙新律师  2012-02-17 22:32
存在合同关系。
6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2-17 23:33
合同关系有效存在!
7 赵江涛律师  2012-02-18 00:24
存在合同关系
8 李同红律师  2012-02-18 07:36
存在合同关系。
9 孙新律师  2012-02-18 08:08
存在有效合同关系。
10 赵亮律师  2012-02-18 13:45
构成租赁关系,成立。
没有签订合同,但实际保有租赁关系的,按照不定期租赁处理。
相关票据可以补开。
11 陈晓云律师  2012-02-18 21:59
已一对一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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