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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伤
关于工伤 我做单位车在戈壁滩车辆冲出路基造成我右臂肱骨干粉碎性骨折在申报工伤时材料遗漏了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社保部门给予了中止工伤认定的书面通知。我现在把交警的事故认定书拿到后还可以去做工伤认定吗?
   谢谢
2012-02-17 21:28 ma2877(新疆)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谷友军律师  电话:15901376758  2012年02月17日 23时13分
您好!
1 首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
2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4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5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等情况确定;
6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如需要了解详情,请来电咨询。
2 郭希玲律师  2012-02-17 21:49
你好,可以提供补充材料。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2-18 14:52
应该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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