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 1974年张A和妻子李B抱养了一个女儿张C(2岁时抱养),1997年土地延包时张家村分给张A一家三口2亩土地,土地证上承包人写的是张A,2003年李B去世,2004年张A继娶陈D,2005年陈D户口迁至张家村。2008年张A去世,陈D将张C单独分户,2009年陈D另嫁刘E,陈D、刘E均生活在张家村,刘E户口不在张家村。张A的承包土地一直有继女张C经营,现陈D要继承张A的承包地。请问,陈D可以继承吗?
2012-02-17 20:47 hhhjjj(湖北-十堰)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2-20 11:58
可以继承的,集体应该给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