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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情况能否要求对方赔偿我们的基础设施费呢?
这样情况能否要求对方赔偿我们的基础设施费呢? 律师您好,我前年租了别人一块地(土地的所有权是乡政府的,他也是向乡政府承包的),盖了个小型的养殖场,基础设施费花了2万多元,每月房租另付,并与对方签下合约,合约中说明等拆迁时候我们搬走,可是我们才刚盖好使用一年,对方就将土地的承包权转到他侄子的名下,他侄子要求我们搬走,不予赔偿我们的任何损失。请问我能否要求对方赔偿我们的基础设施费呢?
2012-02-17 16:16 wanglm……(福建-福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2月18日 09时30分
您好!根据您的情况,本律师简要答复如下:1、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一方提前单方解除合同,构成违约。您目前的情况,在合同未到期之前,对方要求解除合同,并未经过您的同意,已经构成违约,据此,您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2、这种租赁合同纠纷属于比较常见的纠纷类型,一般没有专业人士介入,很难协商解决,最后还是需要通过法律途径。3、建议您携带合同面谈。
2 110网律师  2012-02-17 16:19
可以根据合同不搬走或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3 110网律师  2012-02-17 16:22
建议根据合同约定予以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解决,那就依法起诉维权。
4 林传雄律师  2012-02-17 21:13
可以依合同的约定要求赔偿等,具体操作可联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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