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盗用办理手机卡 我在07年3月24日到4月27日之间在天津北方人才市场办理转档手续问题,在这期间丢失身份证件。当时马上办的挂失和补办新身份证。但在1月23日收到移动公司的信件附欠费催缴通知函,手机号码为13920076314,但我并为此开通此手机号码,故欠费19.6元。很莫名奇妙,不知如何处理此类问题!
2010-01-26 20:23 dr_011……(天津-塘沽区)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滕月辉律师 2010-01-26 21:14
向移动公司提供有关证据,表明该手机号码并非你办理和使用。
2 孙新律师 2010-01-27 10:26
你身份证曾发生过丢失,证明此手机号码为他人得用你的身份证盗买,后果与你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