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私偷公司公章在外向别人借钱,但公司不知情,请问公司需承担责任吗 某公司一员工在没有任何公司委托或授意下,在外以投资名义借钱,以个人名义打了收条,债主为防万一,在借钱一周后强逼该员工私偷公司印章去在收条上加盖,并补加了一条收取利息的内容。所借款都打入了该名员工的个人帐户上。近两年后,该员工已返近半款,但债主在日见催款较难的情况下,将该公司和该名员工一起诉到法院,要求该公司承担返款责任。待法院传票到,该公司法人才知道借款一事。整个事件中,都只有该名员工与债主在相互交往,借返款都在个人帐户往来,且该名员工承认借款是其个人行为,会负责还,与公司无关,承认是私自偷公司的印章出去盖的。请问该公司需不需要承担责任?
2012-02-16 14:39 511643……(山东-青岛)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徐志远律师 2012-02-16 18:25
你好;1、我认为公司应该承担管理不善的责任,承担补充连带责任;2、理由是;他不是偷盗,(被盗你们就报案了)是公司保管不当被偷盖的,是你们内部的事情,对外无效的,没有人相信的 ;3、承担补充连带责任,是员工还不上的,你们接着还,然后你们可以向员工追偿。
2 110网律师 2012-02-16 21:36
可以报警,要求追究公司员工的刑事责任。对于民事部分:就你所诉“在借钱一周后强逼该员工私偷公司印章去在收条上加盖”如果能够证明债主事先知道是其个人行为,公司可以不承担责任。否则公司需要承担对公章保管不善的责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