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杂的房屋遗产分割问题 您好,我家一处为近百平米的平房,是爷爷奶奶名下共有的私房。爷爷先去世,继而奶奶去世。现在房产证的名字仍为两人,没有过户变更。爷爷生有三个儿子,其中老大是与前妻(病逝)所生的孩子,老二和老三是再娶后,即奶奶的两个儿子。现在老大也病逝,他有两个女儿,均已嫁人。(附:老大在其父亲再娶后,与之断绝来往,没有进行赡养的义务。打官司后,为履行义务,曾有近一年半的时间每月交赡养费5元。最后因为其父去世,不再有赡养费了。)请问,现在这种状况,大家的意思是想把平房卖掉,但由于房产证的名字问题,无法直接卖,必须先弄清如何分割?
2012-02-16 11:22 hongyi……(北京)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赵亮律师 电话:13801393564 2012年02月16日 11时23分
房屋遗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 我的补充: 2012-02-16 11:26
爷爷奶奶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房屋以及其他遗产,应当由你爷爷奶奶所有子女平均分割。
由于大儿子去世,那么属于大儿子的三分之一应当由大儿子的所有子女共同代位继承。
因为大儿子生前没有尽到赡养义务,那么其子女应当少分或不分,二儿子和三儿子可以适当多分遗产。
房屋如果现在需要出售,需要先进行继承公证后才能办理过户,分割方法就是原则上每家各得三分之一,老二家和老三家可以适当多分。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2 孙新律师 2012-02-16 11:26
答:嗯,是得先分割。
3 徐卫东律师 2012-02-16 11:28
需要先通过法律程序确定继承人及相应的遗产份额,才能所有人进行处分。因为涉及继母与继子是否有继承权、代为继承等问题较复杂,建议电话联系或约见面谈。
4 110网律师 2012-02-16 11:32
您好,应当首先办理遗产公证,确定三家各自的份额后再进行买卖。根据您的情况,老大家由两个女儿继承三分之一,但由于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可以少分,老二和老三家各三分之一,可适当多分。
5 孙新律师 2012-02-16 11:46
老大是否和奶奶形成抚养关系,如形成,权利和其孩子是一样的
6 李同红律师 2012-02-16 11:54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