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事应怎么办?求助好心律师出出主意 我的姥姥逝世前留有一份公证遗嘱,大意是:因她有一个傻儿子,在傻儿子有生之年,把她的一个门市房的租金收益作为扶养费用,等傻儿子死后,该门市房由另两个儿子继承。扶养傻儿子的事愿意让女儿扶养。我那傻舅是个吃喝拉撒啥都不知道的傻人,经常祸害屎尿,我妈得24小时看管他,非常辛苦,我妈已经扶养我傻舅6年多了,随着年龄的增长,扶养难度越来越大.可我那两个舅舅不管不问,也不出一分钱,就等我傻舅死了继承我姥姥的房产。我妈心里很是不平衡,有苦难言。我也问过一些人,他们说这个遗嘱有问题,遗嘱应该给傻子明确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样,我母亲将来在傻子死后也能继承部分遗产份额,这样才合理合法。否则,太不公平了,权利与义务完全不对等。我想请教各位律师,我家这事应怎样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是否应请求法院认定遗嘱部分无效,析产确认我傻舅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2012-02-18 09:08 czssq(广东-广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谷友军律师 电话:15901376758 2012年02月18日 09时47分
遗嘱确实部分无效。
2 朱君秀律师 2012-02-15 19:48
答:遗嘱有效,收益归傻儿子,已经保留了其份额,收益的节余归你妈妈继承。
3 胡爱军律师 2012-02-18 09:14
1、遗嘱有效,收益归傻儿子,已经保留了其份额,收益的节余归你妈妈继承2、如果你姥爷未留遗嘱,对你姥爷的财产份额,你母亲有继承权
4 110网律师 2012-02-18 17:57
你姥姥有权处理自己的财产,没有什么公平不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