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该如何界定此三人的法律责任? 甲(A公司项目经理)、乙(自然人)、丙(B公司法人代表)三人经过商讨,决定为A公司开发一个软件项目。经过甲对A公司的游说,A公司和B公司签订了软件开发合同,合同总金额80万。由于B公司根本没有研发能力,将合同转包给了C公司进行开发(合同金额30万),并且找来了乙为其提供技术咨询和支持。在经费支付过程中,甲乙丙三人将50万的资金差额私分。后来该软件项目完成并且经过A公司的鉴定通过。但是A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得知甲乙丙三人分钱,欲起诉此三人,请问如何界定此三人的法律责任
2008-11-05 08:41 lijun0……(北京-东城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08年11月05日 10时18分
主要看合同是如何签订的,律师个人理解是经济纠纷不是刑事案件的
2 110网律师 2008-11-05 08:53
1 三人应构成共同犯罪,2 职务侵占罪,数额巨大,五年以上
3 110网律师 2008-11-05 09:31
不用起诉 直接报案就是
4 110网律师 2008-11-05 09:48
不是职务犯罪,只是经济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