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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单位工作快10年了,怎样为自己维权
在一个单位工作快10年了,怎样为自己维权 我从2002年9月1日起在一所高校从事保卫工作至今,马上就要10年了,劳动法规定在一个单位工作10年可以成为永久职工,可是从2002年9月1日-2007年2月份用人单位跟我没签劳动合同,后来用人单位从2007年3月1日-2009年8月31日又和我签了劳动合同,合同上写的用人单位是那所高校的名字.后来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又跟我签了一次合同,合同时间是2009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可是用人单位的名字被改成一个物业管理公司了.单位从2008年5月份才开始为我办理社保的,请问我现在还能要求单位把2002年-2008年这之间的社保补齐吗?如果找单位协商不成找劳动部门解决,把社保补齐的成功率是多少?
2012-02-15 09:58 zengwe……(湖北-武汉)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02-15 10:05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2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2-15 11:46
社保问题要向社保部门反映!
3 110网律师  2012-02-15 11:51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4 武昌陈哲律师  2012-02-15 18:57
可以通过律师仲裁赔偿
5 110网律师  2012-02-15 19:09
单位应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协商不成你可以依法主张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以及未办理社保的应补办社保!协商不成,依法提起仲裁主张权利!
6 110网律师  2012-02-16 17:07
你好,协商不成,申请仲裁。
第一、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
第二、如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第三、如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偿金的,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如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公司还要支付失业保险金的。
第五、如果公司有加班行为,还要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第六、如果公司克扣工资,还应足额支付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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