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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子交了一千元的押金,因个人原因不想在那里租房了。已经提前半个月给房东说了,但是他还没有找到下一个
租房子交了一千元的押金,因个人原因不想在那里租房了。已经提前半个月给房东说了,但是他还没有找到下一个 租房子交了一千元的押金,因个人原因不想在那里租房了。已经提前半个月给房东说了,但是他还没有找到下一个租房子的,所以就告诉我们必须交下个月的房租,不然不退押金。(押金比房租贵)请问房东这样做合法吗?如果我们交了房租但没在哪里住他能不能把房间租给别人?我们应不应该交水电气以及其他费用?
2016-08-22 18:34 1471862025(重庆)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殷运健律师  2016-08-31 11:50
协商不成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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