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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于去年在房管局将其二人共有房屋的产权证姓名(两人名字),变更为一人姓名(母亲)
我父母于去年在房管局将其二人共有房屋的产权证姓名(两人名字),变更为一人姓名(母亲) 我父母于去年在房管局将其二人共有房屋的产权证姓名(两人名字),变更为一人姓名(母亲)。此过程经过房管局录像公证。
父亲于今年过世,本人(独生子女)是否享有继承父亲1/2房产的1/2权利(爷爷奶奶已故)?母亲是否有独自处置房屋的权利?
2016-08-22 16:29 ask201……(天津-河西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杨立宝律师  2016-08-22 16:37
你享有继承权的。
2 韩士队律师  2016-08-22 16:57
你好:仍属于共同财产,父亲一半属于遗产,按照继承法处理
3 齐志龙律师  2016-08-22 17:41
原则所有继承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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