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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佐证
刑事案件佐证 我一个同学A,办理了一张信用卡,然后紧急联系人填写的是我的名字及手机号。
然后他刷卡后没有还款,现在已经一年多了,银行方面已经报案,公安局联系我,要求去当地填写笔录。
但是我是在武汉,同学是在广州。
他们让我去广州公安局做笔录。
而且,同学填写我的资料作为紧急联系人,这件事我完全不知情。
后面事发之后才知道的。
我想问可不可以就在武汉做笔录,不去广州那边。
2016-08-22 13:02 150027……(湖北-武汉)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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