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 你好,我是一名药店经营者,1.10日左右,某病人到我们店来讲自己的儿子得了皮肤病,要求给看看,我们也就给病人开了付中药,吃了三副以后又来了,说是好多了,因为是腊月也未给病人在详细看,就在原来的药方上略改了几味药,挨着过年,也再未联系.2.6这位买药的人跟我们讲他的儿子要去外地,要求带几副,就按后来的方抓了药,2.11日左右来了几个人,就跟我们讲吃药的病人得了再生障碍性贫血。要求我们赔偿,我们当时只是开了几味清热解毒泻火的中药,并不构成此病,所以拒绝了他们的要求,后来,他们依依不饶,每天纠结来店里吵闹,找来了卫生局,卫生局讲我们这种行为构成违法行医,我们很不理解,据周围的顾客反映,他儿子两年前复员在家,一直不出去工作或劳动,经常感觉身体乏困!请您给予解答!我们该怎么办?
2012-02-13 22:18 qxx042……(甘肃-张掖)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钟晶律师 电话:13359471020 2012年02月13日 22时44分
你好,不知你们药店的经营范围有哪些,如果可以坐诊的话那么不构成非法行医,否则确实涉嫌的,不过这跟赔偿还是两回事,是否造成了对方的病情也是要有证据的。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2-14 10:50
最好当面咨询律师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2-14 16:08
1.如果没有执业医师法资格行医,构成非法行医;
2.你的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应当经过依法鉴定后确定。
2.你的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应当经过依法鉴定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