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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底,莫某某与本人合作做销售坯布的生意(没有合作协议),其中合伙人负责创建规格和销售,我负责
2015年底,莫某某与本人合作做销售坯布的生意(没有合作协议),其中合伙人负责创建规格和销售,我负责 2015年底,莫某某与本人合作做销售坯布的生意(没有合作协议),其中合伙人负责创建规格和销售,我负责出资和质量,在代工厂购买坯布所需原料(纬丝)时,由于代工厂老板不熟悉本人的品种,后由莫某某带代工厂老板到其熟人销售纬丝的地方购买,代工厂向本人报价7000元每吨,之后代工厂向我举报,莫某某使用某种手段,使其从代工厂老板手中收取700元每吨的回扣,共获利大约三千多元,之后在销售57000米布,由于是欠账销售,在我不知情况下,向客户索要了两千元货款,这其中,代工厂老板和客户和莫某某都很熟悉,现在我还有很多布没有卖出!请问我能否起诉莫某某挽回部分损失?!
2016-08-21 13:12 1891371143(江苏-苏州)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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