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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可以解除暂由房管部门代为经租管理的此房,收回自用?
如何可以解除暂由房管部门代为经租管理的此房,收回自用? 我于2007年落实政策,拿到房产证。当时通知上写明:暂由房管部门
代为经租管理。但没有任何部门与个人与我簽合同。
我要请问:
1. 这个” 暂” 是代表多久? 但决不应该是十年,八年吧?
2. 现承租户擅自转租他人, 因付房管部门的租金是廉价的,因此
牟取数十倍的暴利. 这应该是非法的吧?
3. 如何可以解除暂由房管部门代为经租管理的此房,收回自用?
4. 因我抓到承租户擅自转租他人的证据,而到了派出所。承租户
在派出所当作众多警察的面公然二次威胁欲打人。是否应受到警
告处分?
2016-08-21 09:44 robert……(上海-宝山区)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夏之威律师  电话:13524907984  2016-08-21 15:01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此房屋。
2 李军律师  2016-08-21 16:16
你们之间有租赁合同吗?租赁合同期限多久?关于转租是否有约定?建议你带合同预约律师当面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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