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是否一定要作工伤认定? 我爱人在上班期间脚受伤,开始医院开10天假,后来单位催促其上班,于是在没有征求医院意见情况下,去上了4天班。 在这期间,脚疼痛难忍,无法工作。征求部门领导意见后,又去医院继续治疗,并开14天假。后单位催促其上班,并不认定后面的工伤假。理由是其中途曾上班。拟作为一般病假处理。 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办?
2010-01-23 11:12 ndl0123e0a(四川-成都)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喻远军律师 2010-01-24 09:53
要申请进行工伤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