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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做出以下约定:
1:甲方将其位于村口的半亩耕地换给乙方,甲方
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做出以下约定:
1:甲方将其位于村口的半亩耕地换给乙方,甲方 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做出以下约定:
1:甲方将其位于村口的半亩耕地换给乙方,甲方提出不要土地改为经济补偿,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三万元
2: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该地块的一切权益归乙方所有。双方应准守协议约定,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支付六万元违约金,同时赔偿对方相关经济损失。
后来我在这块地建了房子,我想问下我这个属不属于非法买卖土地还是属于土地互换?该协议是否有效,若无效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请高人指点,跪谢!
2016-08-19 14:23 1555583829(安徽-阜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6-08-19 14:54
您好!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埋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
详情可来电来访!
2 颜紫君律师  2016-08-19 14:40
协议无效,可以主张返还财产、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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