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与遗嘱是否有效 本人为二婚,与老伴结婚10多年。07年时因其他原因当本人名下两处房产分别公证本人与老伴名下,但公证后未更名。15年老伴因病去逝,将自己名下房产以遗嘱形式(未公证)留给自己的大儿子,我有居住权(老伴有3个子女,本人3个子女,我与老伴无子女)现老伴儿子将房子给我,但询问房管所时,说公证与遗嘱均无效,如我没有时,房子由6个子女平分,我想问下,为何公证与遗嘱是否有效。如老伴房子给我的话,还需要什么手续?
2016-08-19 09:09 li_42(陕西-西安)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6-08-19 09:31
依法所立的,在遗嘱人去世后生效。
但遗嘱指定的继承人与其他继承人都放弃继承人的,仍可由你继承。
但遗嘱指定的继承人与其他继承人都放弃继承人的,仍可由你继承。
2 康治斌律师 2016-08-19 09:33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不能一概而论。建议拿上相关资料向律师当面咨询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