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武汉楚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作一个多月了今天在暴光台上看见他们是骗子公司,报案时到公司所在 我12月17号与楚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节能灯回收合同,交了15800元人民币,公司给我们出材料,我们负责加工,要求我们将做好了的10个样品寄回,才发货给我们,但是,样品寄回合格后,材料至今未发材料,合同所留电话全部打不通,又在曝光台上看到该公司是个骗子公司,我该采取什么措施?如果报案在公司所在地还是在其他公安机关报案?请予以帮助,谢谢
2012-02-10 20:16 唐丹(四川-遂宁)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2-10 20:34
最好在公司所在地报案。
2 2012-02-15 16:09
大哥或者大姐 请问您是在哪里看到曝光的 我也是合作加工笔的 现在我也联系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