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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财产的问题
关于离婚财产的问题 我和爱人分居一年多了,我们一直在离婚当中,他有女人了,可是我没有证据。和他协商离婚,他不同意,他想让我什么财产都分不到。我去年七月起诉过一 次,没有离成,因为我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我们分居和感情分裂,
我们有财产一个门市,一个修理小厂子,还有一个住宅。孩子今年15.住宅是贷款的,已经还三年多了。一直都是我在还。房屋上名字都是他的名字,我想问一下,这和现行的婚姻法有冲突吗?我将如何才能保护我的合法权力。
2012-02-10 18:12 格格爱我(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2-02-10 22:22
再起诉离婚,一般第二次起诉的,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从而一般第二次起诉时法院判离。

婚后的门市、住宅都属于夫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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