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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 你好,我爸爸1994年承包农场10多亩地种,双方同意签长期合同,合同有法律服务所证明,后来农场倒闭了,后来镇政府说我们合同无效,叫我们重新签合同,再承包,我们承包下来了,但是现在合同刚到期了,镇政府秘密承包给别人,没有通知我们承包方,我们合同写我们现承包方优先租,我们甘蔗已经种下地了,现在承包方强行铲除我们甘蔗,我想请问一下,镇政府这样做有没有合法,我们长期合同有没有效,
2012-02-10 13:48 183444……(广东-湛江)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2-10 13:57
1、镇政府违法侵犯了你的优先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2、其他详细情况请与律师面谈。
2 110网律师  2012-02-10 14:07
镇政府的做法是不合法的,如你所说,按照合同约定你方享有优先承租权,镇政府的行为违反你们之间的合同约定,依法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承包合同是没有长期合同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3 110网律师  2012-02-10 14:34
第一,政府该种行为不公开发包,属于侵害你的优先承包权,你可以通过法律途经推翻他们的合同。
第二,现承包方的承包权利属于待定,他们铲除你的甘蔗的行为属于不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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