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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问题
离婚财产问题 南方在外有小三,生了孩子,小三闹到家里要求离婚,分到财产,这时候如果夫妻离婚,小三的孩子可以享有正室孩子同等的财产分配权吗?男方给正室子女买的房子(房产证是子女的名字)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如何明确知道男方有多少财产呢?妻子一直是家庭主妇,没什么收入。
2012-02-10 13:35 laibin……(安徽-池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罗远水律师  电话:13966377656  2012年02月10日 14时04分
如果夫妻离婚,小三及小三的孩子没有财产分配权;男方给正室子女买的房子(房产证是子女的名字)属于孩子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 孙新律师  2012-02-10 14:03
1、不能;2、属于夫妻共有财产;3、可委托律师代理离婚事宜,律师可调查取证;4、不影响女方分割夫妻共有财产。男方构成过错,在离婚时应当不分或少分夫妻共有财产。
3 110网律师  2012-02-10 14:04
1 非婚生子和婚生子有同等权利,
2 视具体情况判断,
3 可以委托律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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