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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因公死亡的赔偿问题
关于因公死亡的赔偿问题 尊敬的律师您好:家人小孙,男,37岁,邮政局在职正式员工,妻无业,育有4孩,未成年,父母均满60岁,在去年11月29号早上骑摩托车上班途中,因路边电缆跨公路拉线脱落,拌倒摩托车,导致小孙摔到头部当场死亡。事后经查,该电缆设施为联通公司所有,经交涉,联通公司做出相应补偿。请问,邮政局(或社保部门)是否应当做相应的赔偿?  万分感谢!
2012-02-10 12:34 cGd5966()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胡爱军律师  2012-02-10 12:36
应当给予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及孩子的抚养费、父母的赡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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